“自2018年1月1日起,故意隐匿、谎报、变相违禁物品,被依法查封的;
在一年内携带或者邮寄违禁物品两次以上的,依法被查获的,由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,并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。
这五种行为将影响完整性记录:
一。一年内携带、邮寄违禁物品两次以上并被依法查封的;
2。故意隐瞒、谎报或者隐匿违禁物品,被依法查封的;
三。以暴力、威胁方法拒绝接受检疫处理决定,或者拒绝、阻碍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的;
四。盗窃、扣押、损毁、散布动植物检疫机关保存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;
5个。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这也意味着,一旦上述5种行为受到处罚,个人信息将受到影响,包括住房贷款、积分结算、车牌拍卖等。
所以在2018年1月1日之后,不要把这些东西带回来。
违禁物品清单
动物和动物产品
活体动物(狗和猫除外),包括所有哺乳动物、鸟类、鱼类、两栖动物、爬行动物、昆虫和其他无脊椎动物、动物遗传物质。
(生的或熟的)肉(包括内脏)及其制品;水生动物产品。
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,包括生乳、鲜奶、酸奶、动物源性奶油、黄油、奶酪等乳制品。
鸡蛋及其制品,包括新鲜鸡蛋、皮蛋、咸蛋、蛋液、蛋壳、蛋黄酱等蛋源产品。
燕窝(罐装燕窝除外)。
油、皮、毛、蹄、骨、角及其制品。
动物饲料(包括肉粉、骨粉、鱼粉、乳清粉、血粉等单一饲料)、动物中药、动物肥料。
植物和植物产品
新鲜水果和蔬菜。
烟叶(不包括烟草)。
种子(苗)、幼苗和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。
有机培养基。
其他检疫物
动植物病原体如细菌和病毒种类、害虫和其他有害生物、细胞、器官和组织、血液和制品等生物材料。
动物尸体、动物标本和动物粪便。
土壤。
转基因生物材料。
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、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。